
燈具GS認證表面溫度新規
日前,德國安全技術中央部門(ZLS)發布了EK1決議(No.518-12),要求進行GS認證的燈具產品必須要滿足相關的表面溫度的要求,并進一步明確相關要求所適用的范圍以及免除的條件。目前,此決議已經發布并進入實施。
該決議適用于EN60598系列的燈具,具體的表面溫度的適用范圍為,非功能性表面溫度如果在燈具特殊標準中進行規定的依據特殊標準執行,而對于沒有規定的,所有固定在手可觸及區域的燈具以及可移式燈具,其表面溫度為:金屬部件熱表面溫度超過60℃,非金屬部件熱表面溫度超過75℃,須在用戶使用說明中給出足夠的安全告示;泛光照明的表面,在EN60598-1通用標準正常熱試驗的溫度限值為90℃;
該決議還規定限值適用于IP1X試驗探棒(依據EN60529,具有50mm球形)可觸及的所有材料表面,但對下列情況進行免除:光源照射的開口和半透明罩蓋或玻璃(包括熒光材料)免除;在光源照射開口之前或之后的所有部件,如反射器或防護格柵,不在決議覆蓋范圍。
GS認證是德國勞工部授權TUV,VDE等機構進行的安全性認證,相關產品要想進入歐洲高端市場必須擁有GS認證標志。據統計,單寧波地區出口到歐洲的燈具產品就已超過5.8億美元,而此決議的實施必將導致其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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